02/07/22
在递交移民申请时,移民局都要求申请人确保材料的齐全度和准确度,否则会造成审理时间延长甚至拒签。根据IRCC的规定,申请人需要递交雇主信和其他辅助文件证明其工作经验。
雇主信的要求:
- 必须有申请人的姓名
- 写在公司的抬头纸上
- 有负责的主管或者公司人事的姓名,职务,联系方式和签名
- 公司的联系方式,包括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箱和网址等
- 盖章(如有)
推荐信必须涵盖如下申请人职位的信息:
- 职位和职责
- 现在的工作状态(是否仍在岗位)
- 在该公司工作的起止时间
- 每周工作的小时数
- 年薪,奖金以及任何福利
其他材料:
除了雇主信外,申请人可以提供job offer,工资单,纳税记录(比如中国的个税,加拿大的T4和NOA)作为辅助材料。在加拿大,可以直接找公司会计出具工资单(Paystub);在中国,可以将工资条进行翻译公证。另外,中国的企业可以提供中文雇主信,然后去公证处公证,翻译的同时增加了可信度。
注意事项:
- 雇主信必须清楚介绍申请人的工作职责,因为移民官需要根据工作职责来确认申请人在NOC系统中职业种类;
- 雇主信里的职责描述可以参考NOC网站的职责和就业要求,但是不能直接复制粘贴NOC网站的内容。